沈言错愕不解。
高颖也很茫然,问道:“先生,那几个坏蛋都已经被判死刑了,怎么没完呢?”
“害你们受苦的不仅是xx网站的高层,还有大量浏览网站的网民,他们也该受到制裁。”杜执冷声道。
高颖怒气熏天,怨愤地道:“对,还有他们!!”
沈言不太赞同,斟酌道:“有的人只是浏览了网站,并没有做什么伤害女性的事情。真要追究起来,也只有那种对网站提出想法的高级会员才算犯罪吧?”
而且,高级会员只是提出自己的重口味需求,要不要执行全在网站自身。说到底,犯罪的是网站,怎么都追究不到网民身上去啊。
“有需求才会有市场。”杜执肃容道,“小言,你搞错了一个逻辑。不是先有xx网站,才有了这群特殊性癖好的人;而是因为有这批人,才有了迎和他们的性剥削网站。”
“要想从根本上杜绝这种网站的再生,就必须打击需求市场。现在法律只规定兜售未成年人淫秽物为犯罪,但购买、浏览这些东西的人却不构成犯罪——这不是恰恰把犯罪根源给放过了吗?”
沈言若有所思。
自xx网站事件曝光以来,网络上充斥着大量分析事件的文章,其中不少都是劝女性如何保护自己,如何不上当受骗;但鲜少有文章谈论该怎么去制裁这些伤害女性的人,似乎大家已经默认很难制裁他们,觉得好像只有女性守好本分才是根本解决之道。
几日后,网络上突然出现一篇文章,要求将故意购买、浏览未成年人情色物品的行为也纳入犯罪范畴。很快,类型的文章充斥网络。
舆论哗然。
有不少网友大为不满:#只是看看小视频而已,又没有虐待未成年人,凭什么算犯罪?!!#
#一群田园女犬!除了狗吠,还会些什么?!#
#难道以后看三级也算是犯罪了?还有没有性自由了?!大清早亡了,这都0202年了还谈性色变吗?!!#
#楼上不要混淆视听!!!!文章针对的是未成年人性剥削,又没有妨碍你浏览正常的成年网站!!#
#浏览未成年性虐网站就该被列为犯罪!!没人再去看这些东西,自然就没人做这些害人的买卖。#
舆论持续发酵。
数日后,xx大学法律学教授、xx大学社会学教授、xx大学心理学教授三人连线开直播,就近期网上热议的犯罪事件进行讨论。
“这件事情其实是高颖自杀事件的延续。”心理学教授道,“在这里,我想要额外探讨一件事情,在处理高颖的受虐案件时,部分公职人员处理失当。”
“他们没有仔细询问诸如高颖是如何受骗、受了何等折磨这种关键问题,而是反复询问高颖的具体受虐过程,比如他们问高颖那几个人是用什么道具欺凌你的?他们攻击了你哪个部位?他们是怎么施虐的?每次时间持续了多长?是否对你用药?”
“这种问题,无异于二次伤害!从某种角度来说,这和性·骚扰没有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