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七晴讪笑不语。
这届粉丝太热情了,她hold不住。
“明星怎么会来酒吧?”那个女人阴阳怪气地在那说:“不怕被狗仔盯上,加以渲染报导出去吗?”
“明星不能来酒吧吗?!”盛七晴的那个小迷妹怒怼回去:“我爱豆又不是跟别的男人来的,她是跟霍大少来的,有什么不可以吗?听你这说话口气,搞得我爱豆好像出轨了似的!”
女人不甘示弱:“谁知道是不是前脚刚来准备跟帅哥调情,结果被当场抓包啊?!你亲眼看到他们两个一起进来的?那你怎么到现在才认出来她是你爱豆?别无脑维护好吗?脑残粉!”
“骂谁脑残粉呢,你个死喷子!穿那么骚,你才是来勾引男人的吧?我刚刚可看见了,你想搭讪霍大少被拒绝,现在口出恶语,是恼羞成怒了吧!哼,你就羡慕嫉妒恨吧,像我爱豆这样的女人,才能找到像霍大少这么好的真命天子,你就躲在角落里喝醋吧!”
女人气得脸颊通红:“你——!”
眼看着吧台前拥挤过来的人越来越多了,温煦立刻联系了保安,进来疏散人群。
旋即,就有网友在网上发了盛七晴在酒吧的图片,并且还标注了地址,立刻吸引了一波住在附近的粉丝过来,还有记者千里迢迢开车赶过来,想采访盛七晴,结果抵达的时候,人早就离开酒吧了。
“没想到会出现这种事。”车上,盛七晴忍不住叹了口气,扭头,看到霍斯夜的衣袖皱巴巴的,手背上还有被抓出来的红痕,顿时心疼了,要不是正在开车,她想过去呼两口。
“冷风和王子跑了,温煦可能是冷风和王子找来的,但不是组织的成员,问他是问不出线索来的。”但好在,温煦说的是这几天不会来,也就是说,冷风和王子还是会回来的,只是现在有事。
“我们可以从温煦入手。”盛七晴道:“只要知道冷风和王子的真名,我们就有可能找到他们的行踪。所以,要从温煦下手,把冷风和王子的真名套出来。”
于是,在某天晚上,温煦下班会出租屋的路上,被人打劫推到了小巷子里。
打劫的人正是菲克,阴暗的巷子里,匕首抵在温煦的喉咙,后者识相地拿出钱包递给菲克。
“你看我像是缺钱的样子吗?”菲克用匕首拍了拍温煦的脸颊,“我要知道冷风和王子的真名,就你们店那出名的两个牛郎,我们老板看上他们了,要包他们。”
温煦:“……”
“很抱歉,在玛格丽特酒吧工作的人都只知道对方的艺名,本名只有老板知道,就算我和冷风、王子的感情比较好,但也没有好到他们把真名告诉我的地步,就像我没有把真名告诉他们一样。”
菲克眉头一挑,“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们老板只要他们俩的真实信息,老老实实交代,你就有笔钱拿,你的情况我可跟酒吧的人聊过,听说你很缺钱是吧?因为调酒师的工资高,所以你才当调酒师的,只要你说实话,我们老板愿意给你这个数。”
菲克伸出五根手指,“五百万。”
温煦:“这位……嗯……我是真的不知道冷风和王子的真名,你就算杀了我,我也是这个回答。”
菲克有些摸不准了,因为温煦看上去好像真的不知道那两个人的真名,可晴姐却笃定他一定知道……
就在这时,附近响起高跟鞋的哒哒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菲克警惕地环顾四周,将匕首从温煦的脖子旁拿开,横在自己胸口。
下一秒,一个身材妖娆的女人从小巷里走出来,戴着银色的狐狸面具,双手戴着皮套,握着两把匕首,黑发被微风吹起,朝着菲克缓缓走来。
菲克瞳孔一缩,还没出声,女人忽然发动进攻,菲克一时没反应过来,被锋利的刀刃划开一个口子。
“法克……”菲克捂住手臂,眼神阴狠地盯着女人。
女人伸手摸了摸温煦的脸颊,声音温柔:“受伤了吗?”
温煦笑着摇头:“没有,不过你亲自来,不太好吧,你看,这个人看见你的模样了。”
“那就杀了。”女人对温煦说话的语气特别温柔,眼中闪烁着嗜血兴奋的光芒。
菲克压根不知道软得跟柿子似的温煦才是那个最会伪装的家伙,竟然认识这么厉害的女人!
而且不知道那女人往匕首上涂了什么,被割开口子的那条手臂有些麻,刀柄握不住,那个女人是故意砍伤他的惯用手!
“你在这里乖乖等我,我很快就回来,哦对,记得把附近的监控破坏,我可不想让它们拍到我的模样。”
温煦从包里摸出手机,笑着道:“我有分寸,小心点,那家伙块头很大,别让血溅到你身上。”
话音落下,女人朝菲克冲过去,她攻击的方向全是菲克的惯用手,菲克只能用另只手挡住那把匕首,但身体的灵活度却大大降低。
速度很快,刀刃几乎贴着皮肤擦过,那种冰凉的感觉,让人背脊发颤。
这附近鲜少有人经过,地处偏僻荒凉,而且是老房子,没有夜市,家家户户都早早地入睡了,外面的打斗声根本吵不醒他们。
“不知道你是受谁的命令来的,不过你应该觉得庆幸,至少你是死在我手里的……”女人盯着菲克的喉咙,面具下的红唇缓缓扬起……
“哎呀呀。”一道声音忽然打破剑拔弩张的气氛。
“刀剑不长眼呢,这么漂亮的皮囊要是被我划破了,那多可惜呀。”
女人猛地转身,瞳孔蓦地一缩。
“你——!”
“别动哦。”盛七晴有两根手指摇晃着刀柄,尖锐的刀尖时不时刺着脖子,温煦眉头紧锁。
“没想到,你这个帅大叔,才是最会演戏的,我这个女明星,真的是自愧不如呢,影帝这个头衔,应该给你才是。”冷风和王子固然是组织成员没错,但温煦的身份显然高于他们,应该是属于领导人,或者是合作伙伴之类的角色,和莫启的地位不相上下,但又有些微妙的差异。
譬如,莫启是手下,而这位帅大叔,极有可能是组织老板的挚友,或者称之为伙伴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