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9)

早先不提,现在提这事儿估计对方又得胡思乱想,再说陆父陆母那也不好交代,想想这之后会产生的一系列麻烦,他还是决定暂且不说。

这一两银子你保管,见裴星张口欲推拒,他先一步开口,我花钱大手大脚,你存着安心些。

裴星犹豫了一会儿,伸手接过,这次他看清楚了,小家伙真的是个小财迷,看见银子会冒金光那种。

别说,还挺有成就感的,这就是妻奴的感觉?

他甩了甩头,明明是弟弟。

他身上还有半两银子,他打算秋收结束后,去镇上采购一些冬日用的物资。

先不说这些衣服他不能穿,光见裴星那几件单薄的衣服,他就觉得不顺眼。

怪不得这人手脚冰凉,穿这么点,不冷才怪,不过他不打算说出来,一旦和对方商量,这事儿就得泡汤。

他算是想明白了,这人面上提醒是没有用的,得强制才行。

比如现在,脱个袜子抹点药膏怎么了,又不是没摸过。

第14章

穿越前,陆一鸣的生活日常:杀丧尸、挖脑晶、升级异能、守卫基地。

穿越后,陆一鸣的生活日常:割稻、割稻、还是割稻。

一米九的大高个,他得整个人弯下身去够贴近地面的稻根,长期弯腰劳作,有些不适,他扶了一把僵硬的腰部,十分酸爽。

小苗心照不宣地接手舒缓工作。

他挺直腰身,放眼望去,满满的成就感,除了累,这五天也不是没有收获,这四亩地即将收割结束,只剩下眼前的一小片,预计不到一个时辰便能完成。

不过,这好像不是他想象中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田园生活。

不该是一壶清酒,看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吗?

这平淡是平淡,但就是过于平淡了。

午时,裴星来送饭,他的脚恢复地很好,走在路上看不出有哪一条腿不吃劲。

夫君辛苦了。

他拿出衣襟内干燥的手帕,微点起脚仰起头,替陆一鸣轻轻擦拭两鬓的汗渍。

他的神情严肃,像是在完成一件大事,非常认真,看着有些可爱,陆一鸣只看了一秒便移开视线,心头像是有羽毛轻轻刷过,痒痒的,又很舒服。

裴星将手帕方方正正折叠好放入怀中,蹲下身打开饭篮子,端出内置的碗筷,递给他。

他伸手接过,菜不多,但比前几日好上一些,主食是米饭,配菜有水煮蛋、一块咸肉和萝卜片。

你吃了吗?

他见裴星点点头,开始扒饭,劳作了一上午,他早已饥肠辘辘,体力活动消耗大,稀粥早饭不顶饱。

饭菜见底不过一眨眼功夫,他以前不知道自己居然能够吃这么快,究其原因,还是没像这样纯干体力活。

稻田里的稻谷不急着收,需要在太阳底下晾干一段时间,这也没有天气预报,他也不知道陆父陆母和裴星是怎么推断出过几天都是晴天的,反正听他们的准没错,劳动人民的生活实践经验,可信度高。

休息半晌,陆一鸣开始赶人:你先回去吧。

原本他还想趁着送饭的机会多看夫君几眼,现下夫君发话了,他不敢不从,磨磨蹭蹭半天,才依依不舍地起身离去。

倒也不是真的想赶人,只是割稻结束后,陆一鸣打算再上小阴山,去给小苗找柿子树,要是被家里人知道了,准又担惊受怕,还不如先斩后奏,见他平安回来也不会多说。

秋日的太阳离得远,往西边移动也快,割完稻,太阳的位置已经在头顶两点钟位置,距离天黑还剩下一个半时辰左右。

他加快脚程,争取在天黑之前下山回家。

【柿子树在哪?】

一直没机会活跃自己的小苗冒出头顶,脱离他的身体,迅速生长成一米长的藤蔓,直直往前冲。

【跟我来。】

跟上小苗的步伐,他们很快来到目的地。

柿子树在半山腰处,一颗颗红彤彤的灯笼挂在树枝上,干枯的叶子迎风招展,像是在欢迎来人。

这棵柿子树将近三层楼的高度,它有一半伸展在陡峭的山壁外,一旦树枝断裂,人非常容易掉落山底,粉身碎骨不至于,断胳膊断腿这份套餐绝对能拥有。

这些柿子不好摘,否则也不会还剩下这么多。

小苗可不管陆一鸣能不能爬上去,它早就一溜烟爬到树梢,专挑那几颗又大又红的柿子吃。

【真甜!】

陆一鸣将镰刀卡在树杈之间,一点点爬上去,大约三分之一的高度,他才够到一颗红色的柿子。

底下的柿子捏上去硬硬的,不似顶端的鲜红,还是橙黄色,表面泛着淡淡的白霜,他将这带萼的七八分熟的柿子摘下,到时候可以做柿饼。

越往上端走柿子的颜色越深,但完好的柿子少了许多,有些是被山间中的鸟食用,有些是自己成熟后腐烂掉或者熟透后掉落地面。

成熟的软柿较少,他背靠着树干,摘了一颗熟透的柿子,软软的,晶莹剔透,表皮看上去也只剩下薄薄的一层,像是随时会开裂,他轻轻往两边一掰,饱满的果肉从中间撕扯开,没有涩味,香甜可口。

饱了口福,小苗也下来帮忙采摘,背篓里很快被填满,多是一些七八分熟的柿子,还没软下来,放在背篓里不易被压坏。

陆一鸣将熟透的柿子放在最上面,这些得在今明两天吃掉。

【你吃了这么多,能长柿子吗?】

陆一鸣其实也只是随口一问,毕竟以前见它吃各种水果的时候也没见它结出果子来,倒是脑晶吃多了,脑子好像不太灵光......

小苗舞动藤蔓的动作一滞,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所以它能长吗?

虽说柿子很好吃,但是吧,它不想身体上长个红色的瘤啊!瞧瞧这脚上的玩意儿还没摘掉呢。

它缠在陆一鸣的手臂上,终究还是忍不住试了一把,它暗落落调动全身能量集中在藤蔓中部位置。

一秒,两秒,时间一点点过去,没有冒出新的芽孢,它偷瞄了一眼陆一鸣,没人发现它的举动,它松了一口气。

它就说嘛,像它这种高级植物怎么可能长出奇奇怪怪的东西来。

两人还没到山脚下,小苗突然觉得靠近尖端的位置奇痒无比,它集中注意力感受这一点,只见一颗小小的绿绿的果子从它尖端部位冒出,肉眼可见地变大变红。

【?!】

手臂突然缠紧,赶路的陆一鸣低下头查探情况,原本碧绿的藤蔓处突兀地长出一颗又大又圆又红的柿子,差点怼上他的嘴巴。

震惊?!

他同小苗一个反应,只想知道刚发生了什么?

【还真能长啊?】

【呜呜呜,我好丑,快把它摘掉!】

在小苗强烈要求下,这颗新生的柿子还是没有逃脱被摘下的命运,他拿在手上仔细打量,除了个头大一些,没察觉与普通的柿子有什么不同,他将其随手丢在背篓里,快步下山。

秋日里太阳落山的早,日暮远去,明亮的天空悄然暗沉,陆一鸣踏进家门口时,黑幕降临。

夫君回来了!

裴星小兔子似的朝他雀跃地跑过来,还不忘向屋内提醒,或许是觉得这大呼小叫,又蹦又跳的模样不好,他在距离陆一鸣五步远的地方缓下来,变得拘谨万分。

陆一鸣忍不住揉了揉他乖巧的脑袋,语气温和道:慢点,脚刚好。

这一抬手,裴星眼尖,正好瞧见他背后满满的一筐柿子,有陆母撑腰,他鼓着腮帮子,语气带着不赞同:夫君你又上山了!

他是知道小阴山有一颗古老的柿子树,但只有饥荒的时候才会去那个地方,在底下拾一些柿子来吃,自从有人从树上摔下来不小心磕到脑袋过世后,这棵树几乎没人敢爬。

结果一不留神,夫君居然去爬这颗柿子树,他怎么能不生气,这多危险啊!

裴星还没告状,陆母见着这一框柿子,不用想也明白两人在闹什么矛盾。

陆母到嘴的斥责被陆父阻止,她最终没有说什么,只剩下孤孤单单的星哥儿生闷气。

桌底下,陆一鸣扯了一下裴星,两人悄悄咬耳朵:你要是不放心,下次我带你一同前往。

小苗告知他小阴山背后的某一座无名山上,貌似有一处温泉,底下有东西吸引着它过去。

来到这之后他还没去放松过,知道有温泉的时候他第一个就想将其分享给裴星,这人体寒,多泡泡温泉有好处。

听在陆母耳朵里这又是另一回事,她差点被气笑,一个人不放心两个人她就能放心了?

这么危险的地方,你去就去,带上星哥儿做什么?

陆一鸣识趣地闭上嘴,不在这方面多辩解,他低头瞄了一眼裴星,发现对方也转着眼珠子朝着他这看,明显是当真了的。

手指轻扣桌面的声音传来,陆父坐在上位,以一家之主的身份提醒几人,抓紧吃饭。

天色暗的早,这儿也无娱乐项目,收拾一番后,陆一鸣和裴星两人合力将柿子一个个分类。

已经熟的分在一块儿,这两天吃掉,七八分熟的拣出放在一旁,准备做柿饼。

陆母和裴星两人为柿子手工去皮,陆一鸣将去皮的柿子分成两堆,多的这一堆用绳子一个个串起来,悬挂在通风干燥处;少的这一堆静置在镂空的架子上,待明日拿出去自然晒干。

至于切下的柿子皮也不能丢弃,放置在竹扁上,需晒干以备日后的储藏用。

夫君懂好多啊。

柿饼最先的工艺全部完成,裴星坐在一旁托着腮帮子看系绳子的陆一鸣,突然蹦出这句话。

喜欢吗?陆母在一旁淡定询问。

陆一鸣手上动作不变,耳朵悄悄竖起,只听见一声轻轻的嗯传来,他的心脏慢了一拍。

这一刻他迫切想看见裴星的脸,他假装不经意回头,打算偷看小夫郎的面部表情。

陆母和裴星各自拿了一颗柿子,嘴里还在回味,好像没有特别的情绪。

这时候,他听见陆母又一次发言:喜欢你就多吃点。

第15章

裴星注意到陆一鸣的视线,他那微张的小嘴合上,举着手里刚剥开的柿子凑到他嘴边,示意他吃。

陆一鸣拿柿子串的手指微微拨动两下,他俯下身,就着他的手咬下一小块果肉,丝丝甜味在味蕾中晕散开,汁甜如蜜,恰好清除他不久前的郁结之气。

很甜,你自己吃吧。

裴星听闻,不由莞尔一笑,他回到小板凳上,吸啜柿子的细肉,丝滑清润,这个真好吃,感觉精神都足了不少。

舒服地长叹一声,他丢柿子皮的手一僵,突然想起来这柿子夫君吃过,这算不算是间接接吻了?

他头不动,眼珠子飞快往上抬,偷瞄一眼不远处忙碌的人,见对方没在意这边,他做贼心虚般扔掉柿子皮,面红耳赤。

为了转移注意力,他开始在远处找事情做,企图单方面拉开与陆一鸣的距离。

殊不知这一切尽收某人的眼底,陆一鸣手上的动作不停,心情好了不少。

夜色尚早,两人洗漱回房后并未即刻就寝。

裴星坐在床边改陆一鸣秋冬的衣裳,天渐冷,对方还没一件保暖合身的衣服,他得抓紧时间在入冬前赶一件出来。

早知道夫君这个冬季会回来,他就该提前准备好,而不是现在匆匆忙忙地赶工。

小家伙眉头紧皱,眉宇间有懊恼之色,连他走进身旁也无所察觉,他一个人弓着身,动作细致且认真。

光线较暗,他将布料凑近,绣花针都快戳进眼睛了。

陆一鸣趁着他停下揉眼的间隙,夺走他手里的工具,放进篮子里。

在对方一脸诧异时,他缓缓说道:休息一会儿,去书案,教你识字。

之前答应过对方要教他读书写字,近期太累他一时忘记,小家伙也没有再提及,如今空闲下来,是时候兑现诺言。

古时可没有简单易学的汉语注音,多是下苦功夫,死记硬背。

在这种年代,温饱都成问题,农家子弟自然没有过多时间和金钱来供养一个孩子读书识字,更别说是一个地位略低的哥儿。

先前裴星以为夫君只是说说罢了,毕竟那之后夫君没再提及这件事,虽然内心有些失落但他还是懂事地遗忘这件事。

夫君对他已经够好了,他不能得寸进尺。

如今夫君再次提起教他读书写字这件事情,他的嘴角忍不住溢出惊喜的笑容。

看到这一幕,陆一鸣觉得值了,麻烦就麻烦点吧,自己的弟弟自己宠着。

上次留有裴星二字的纸被名字的主人收藏在箱底,这会儿小心翼翼拿出来,唯恐用力撕坏了纸张。

这年头纸墨笔砚是真的贵,一两银子不过文人一个月的读书开销,怪不得穷苦人家负担不起,这哪是读书习字,简直就是用钱堆出来的学问。

即使如此,还不是一个个趋之若鹜,赌那一线希望,赌输了倾家荡产,赌赢了飞黄腾达。

不过这都和陆一鸣没关系,他不打算科考,这不比教眼前这只兔子读书识字来得香吗?

裴星第一次握笔,尽管事先给予示范,他眼睛学会了,不代表手也能跟上。

他整个手掌都用力,写出来的东西歪歪扭扭,像是一笔笔画上去,而非自然书写。

把裴星二字写完,裴星满头大汗,这字怎么瞧怎么丑,特别还是在夫君面前,更是无地自容。

不用心急,慢慢来,你第一次写,这样已经不错了,你握笔的姿势正确,只是掌控能力有待提高,这个多多练习即可,晚上多练习,时间久了,自然而然会改善。

夫君第一次练字也是这般?

盯着这单纯的眼睛,他脸不红心不跳地点点头,善意的谎言,不算撒谎。

不过这安慰还是管用的,至少对方的情绪稳定下来,也不再自我怀疑。

夫君,我想认你的名字。

练习许久,他可以将自己的名字在纸张上熟练书写,虽说一些笔锋等还有待加强,但已经能勉强入眼。

所以他停下书写自己的名字,转头迫不及待地问陆一鸣三个字。

陆一鸣接过毛笔,沾了点墨,挥洒自如,只见一眨眼功夫陆一鸣三个大字跃然纸上,为了方便对那个书写,他特意写得端正些,好认。

一这一字好认,时常也会用到,所以裴星认得,陆和鸣笔划多一些,他一笔笔临摹,像是要把这三个字刻在心里。

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裴星在看陆一鸣三个字,陆一鸣则盯着裴星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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