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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这狗血的一家 第88节

这一次是正式上门拜见族里唯一的女性最长者,上一任的当家主母。

和上一次过来时稍显温和随意的气氛不同,这一次六老夫人也是打扮隆重,按规矩受了沈清鸾的礼,然后又给了见面礼,之后的气氛又变得缓和很多。

六老夫人依旧是随意的寒暄了几句就让谢夫人带着沈清鸾回去了,态度和以前一样,很规矩,没有好坏之分,既不热情也不生疏,作为一个不是正房但掌家多年的前任主母,分寸把握的分毫不差。

而回去后的沈清鸾终于想起自家大哥和二哥了。

沈华:谢谢,人在族学,已疯!

第一一九章

得知这两天沈风去了城里处理事情, 沈华则被族学的夫子请去讲课讨论文章之后,沈清鸾在带着累赘和解救自家二哥中犹豫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想起了自家二哥脑子里数不清的菜谱, 将沈华解救了出来, 然后兄妹俩背上背篓,撒丫子奔进了后山的林子里。

作为比较有天赋,同年纪中已经武艺算是出色的沈华, 在妹妹眼里依然是个拖后腿的, 所以在进入没有人烟的原始森林之前,沈华被扔在了外头。

看着妹妹脚步轻松,片叶不沾闪进密林, 沈华找了一根从地面隆起的大树根系坐下, 整个人喘得跟狗吐舌头似的:失策了, 是他低估妹妹的bug程度了,这一个时辰多在山林里飞奔的力度已经快将他榨干了。若不是密林里妹妹嫌弃他绊手绊脚速度太慢不让跟着,他说不准当场就能调头回族学去。

这会儿他就想直接找个地方躺下闭上眼睛好好休息,偏偏这个时节林子里动物虫鸟正繁盛,他一个人哪里敢真的休息,就是这会儿坐着歇一会儿,都不忘环顾四周观察有没有危险。

不过妹妹选的这个让他停留的位置还是不错的,最中间因为有两棵大树不知道是雷劈死的还是怎么回事儿, 总之因为这两棵大树的枯死,这里就出现了一块空地, 阳光洒下来让这一片变得很是亮堂,十几步开外则有一处悬崖壁, 上头有一条小溪挂下来形成一个细小的瀑布。

一个条件很不错的营地。

沈华缓过一口气先准备干柴, 不用特意去捡, 两棵枯死的大树就足够了,只要捡一些石头围好火塘,用铲子铲出一圈小小的隔离带,免得不小心酿成山火就好了。

早就是烧火小能手的沈华用打火石点燃了篝火,放下自己的背篓,从里边拿出高脚陶罐伸手在小瀑布下接满水,然后拿回去在篝火里放稳。

高脚陶罐虽然要比普通陶罐厚实一些,比较废柴,但不得不说,这种和鼎款式相似的陶罐在没有灶的地方用来烹饪要方便很多,就是携带上不怎么容易,而且不管怎么说陶的都比较容易碎。

这要是做成金属的就好了……用折叠卡扣的方式组装一个架子……

沈华想的挺入神,最后都想到了野外的简易灶具和烧烤架子什么的。

但想想这个时代大部分都是连县城都没有出过的人,也不是谁家猎户都跟他家的爹和妹妹似的,进山跟逛自家后花园似的,至于军队更是有专门的后勤运输,根本没有那个财力配置到每一个军士。

这种更像是专门为探险驴友们设计的野外炊具估计没有什么市场。

天慢慢暗下来了,水也烧开了,绳子也拉了起来,当然不是睡在绳子上,而是在头顶上拉起一块防水的油布,可以挡露水还能防止有小虫子什么的从树上落到自己身上。

沈华用烧的开水给自己泡了一碗炒米,坐在砍下来的树桩子上,已经完全忘记之前自己喘得跟狗一样的事情了,喝上一口味甜的带着芝麻香的泡炒米,眯着眼睛长长的喟叹了一声:没有人真好啊!果然比起去族学,他还是情愿跟着妹妹进山,被嫌弃扔下也一点不妨碍他的好心情。

说到泡炒米,其实方便面可以开发出来……这样说来,这个时代确实很少有去野外玩的人,但是这个时代有那么一群人总是处于奔波中的,并且他们还有钱。

没错,就是商队!

沈华把文章八股文四书五经暂时清理出自己的脑袋之后,很多想法就像潮水席卷他的脑海,颇有一种让他目不暇接,一样东西还没有让他初步衡量这个时代能不能做出来,有没有替代品,紧接着相联系的东西就又冒出来。

抬手敲了敲脑袋自己给自己下暗示:“等等,不急,先想关于商队的东西。”

毕竟商队不但自家大嫂有,他家小梅花家也有,说不好妹夫家也有,这是刚需。

“我想想,方便面是一个,众多穿越小说中都有提到,问题是这个时代榨油技术不到位,所以油炸面饼价格有些高昂……不是知道烘干能不能做到,还能做各种蔬菜干水果干用来保存,这样子的话有干的,就也能有湿的,水果罐头,午餐肉罐头。和方便面类比的还有火锅……不行火锅料没有塑封真空包装,但若是单纯的把面换成各种粉也是行得通的……那么奶茶粉能做出来么?奶粉呢?”

沈华拼命在脑子里挖这个时代背景下的消毒措施,只有高温杀菌,不过应该也够了,对了玻璃也弄出来了……他记得在哪里见过关于普通容器,鹅颈容器和肉汤腐败问题实验。

有了玻璃容器确实能将密封保鲜能力往上拉一个台阶……但是盖子呢?

可以像红酒一样用软木塞子……最好能找到橡胶树,那很多东西就有望了……

“太*祖皇帝不行啊,好多东西都没有,这事儿就不好办了呀。”沈华觉得穿越一场苏上一苏确实很爽很有成就感,但他作为一个习惯便利的现代人还是更想需要什么就能直接拿来用,不用自己从无到有的头秃琢磨不是更爽?

阳光即将落下它最后的一丝余晖,沈华抬眼突然看到隐隐约约的火光,还有悉悉索索的人声。

这个时候还有人进山,真不怕危险啊?

沈华挺好奇的爬上树借着最后一点天光往远处看过去,眯了眯眼睛:看不太清楚……

沈华脑子里一亮,既然玻璃已经出来了,那么望远镜和近视眼镜老花镜是不是也该弄出来了?

这也是刚需啊!

说到这里放大镜也可以在阳光下点火,那火柴能不能做出来?

坐在树杈上的沈华猛然想到黑火*药的方子,也不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这种东西应该有吧,找机会问问大哥。

“大郎君在这里。”谢七指着不远处沈华烧着篝火的营地。

“嗯。”谢砚点了点头,他也看见了。

一群人往日里不是没有进过山,没有哪一次和这回一样走得那么轻松,这一路对于练家子来说简直是如履平地,顺着记号一路往前都能直接跑起来。

谁家进了山还能跑起来,当真就离谱。

但事实摆在眼前,一路过来虽然道路有些曲折,但却是最平坦的,一路基本都是枯叶和低矮的灌木,连凸起的树根和拦路的树枝都没有遇到一根。

这要说没有特意清理过,他们是绝对不信的。

也是,没有特意清理过,他们家新上任的大少夫人能留话让他们大郎君上山?

哪里舍得哟!

没错这夫妻俩吃饭的时候说的话已经被传出去了,当然了不可能真的传到外头去,但是他们这些贴身侍卫们里是都是知道了。

尽管当时这个不舍得不是在说这个,但谁还不会脑补?

北渊城门口那一鞭子太突兀,暗卫又离得远也不到他们出手的程度,他们这些侍卫在后头都没有来得及反应,但是他们都长眼睛看到,主母是怎么按着自家大郎君的肩膀轻飘飘握住甩过来的鞭子的。

要是他们也能有媳妇儿能抬手帮他们挡鞭子,那想想就能美上天,特别是回去的时候各个都因为懈怠受了十鞭子惩戒的时候。

“没人吗?”谢七谢八一马当先踏进营地,谢砚紧随其后,身后还跟着将近三十个人,各个背后都背着大包袱,一身看着就像是要远行的装备。

“有,在这儿呢。”沈华踩着树杈转身从树上落了下来,“妹夫你们怎么来了?”

“二哥在这里,鸾妹呢?”谢砚环顾四周确实没有看到第二个人。

“妹妹进去里面了,嫌我碍手碍脚,让我在这儿等着。”沈华指了指后头的明显比之前茂密了很多的林子,“你们呢?你们这是要干什么?莫非要进里头探险?”

若说他们现在站的山林还能走出一条路来,那么后头的原始森林里树叶能密到大白天里头都很幽暗更别说晚上了,就是他们这些练家子进去了也是两眼一抹黑,多走几步怕是来时路都找不到了。

在各种工具都很先进,甚至还有卫星定位的现代,原始森林也不是能轻易进的。

在这个各方面都落后的时代进这种原始森林,那可太勇了。

谁也不是他家妹妹那个bug啊!

“不进去很深,打算花上几年慢慢开拓一条路出来。”谢砚也没有否认,抬手让所有人就地休息。

“在原始森林里开路出来?”有推土机和挖掘机都不敢这么猛啊!

这是受啥刺激了,要做这种事情?

“对。”谢砚接过谢七在边上削出了树墩子坐下,然后接过谢八递过来热水抿了一口,“二哥知道吗,我们身后的密林和漠北重安林是相连的,若是有人从漠北一路探进来就可以绕开北方七座边关重镇,甚至绕过北渊,深入太元腹地。”

“……”这简直比直接竖着穿越大兴安岭还夸张。

第一二零章

漠北重安岭南起北渊城以南的重山城, 北至太元最北方的边关重镇安民镇,南北纵向从漠北直插进太元腹地,跨越整个太元北方一般的疆域, 纵向大约有两千五百公里, 横向最窄的地方也有三百里,宽处更是达到九百多公里。

虽然说整个重安岭不全部都是人类无法踏足的原始森林,但是最起码三分之二的部分是从未有人类踏足的禁地。

重安岭最北边的横跨面, 一直都是中原腹地和漠北游牧民族之间的一道天然屏障, 只有乱世里没有生路的人才会一头扎进去寻求生路,但从来只看到有人进去却从来没看见有人出来的,所以谢砚这个若是就非常站不住脚。

“这不能吧。”沈华觉得不可能, 但他这个人也从来不会说很绝对的话, 他喜欢唠嗑喜欢八卦, 常和人交谈,特别是在现代日常吃瓜,而面对现代网络上常出现的反转反转再反转的大瓜,时间长了自然知道不能轻易对一件事情做出判断,否则总能体会啥叫光速打脸。

沈华别看性子开朗热情有大咧咧的,但其实内心对自己有很清晰的认知这件事情是有些小自豪的,所以他喜欢说笑喜欢八卦喜欢吐糟,喜欢很多很多, 就是不喜欢被打脸不喜欢道歉。

但是偏偏他还道德感很强,若是真做错了事情不道歉自己就难受的要死, 久而久之,说话做事留一线, 不定死人事物就成了他的习惯。

哪怕心里觉得这事儿肯定不存在, 但他只表达自己的怀疑, 却不会用绝对的语气去否定。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万一真的有这种厉害的人呢?

毕竟他妹妹不就是一个bug嘛!

三个时辰之后沈华非常庆幸自己没有下断言,不然这会儿怕是脸被打得啪啪响。

谢砚带着人过来之后,整个营地一下子就人闹起来,篝火也多了好几堆,那些侍卫出去没多久就带回了好几只野鸡和兔子,还有几个人拖了一只野猪回来,也有采了果子回来。

等到天色彻底黑下来的时候,整个营地都飘满了烤肉的味道,沈华和谢七谢八勾肩搭背,还贡献出了自己带的笑料。

拿着一只兔腿当话筒还朗声高歌一曲,虽然是大家从来没有听过的怪怪的曲子,但就是听的人心惊又震撼。

沈华咬字清晰,气息绵长,声音的穿透力也不错,热血的同时带着一丝沧桑从容:“战吗?战啊!以最孤高……谁说站在光里的才算英雄!”唱完最后一个字率先自己鼓起了掌,“来给我鼓掌,谁要唱?”

谢砚细细咀嚼沈华唱出来的歌词,抬手鼓掌,整个营地就都是掌声。

“老庄喜欢哼小调,来一个。”一群人立刻把一个脸微红的男子推搡了出来。

“好,我来一个。”老庄挺了挺胸膛,明明是一个高大的汉子,但是声音带着一股子水乡的温柔,口中小曲一出简直梦回江南水乡。

谢七坐在谢砚身边,看着已经沉迷听人说传闻的沈华,不由自主地道:“沈家二郎君当真神奇。”

可不就是神奇嘛,沈华和这些侍卫一个时辰前还是完全陌生的,这会儿已经完全混在一起了,人家连自己几岁尿炕的事情也告诉他了。

恐怖如斯。

问题是沈二郎君完全不是刻意的引导或者故意探问,他就是和你随便唠嗑,然后自然而然大家就对放下心中的戒备。

谢七还曾听到沈二郎君说沈大郎君要将那些送来的陪媵放后院是有毒,但此时此刻他更觉得沈二郎君才是真的有毒。

“嗯。”谢砚两辈子都是温和有礼的模样,看起来好亲近也好说话,但也只是看起来。

而眼前这个沈华才是真的让人不由自主想亲近……真不愧是沈阔的儿子,并且似乎儿子比父亲在吸引人方面更胜一筹。

原本很正常的行军露营,在沈华的参合下直接变成了篝火晚会。

要不是不适宜喝酒,这会儿兴致高昂的一众人就要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了。

沈华也很高兴,这些侍卫都是常年做野外训练的,在草药识毒和野外生存方面的知识面都很广,对于在野外可能遇到的问题也详细的总结,这为沈华之前的想法增加了很多的参考。

一群人吃饱了,安排好轮流守夜人,大家就准备睡了,大部分都是围着火堆拿出毯子一卷就直接睡了,没一会儿就鼾声如雷了。

沈华和沈清鸾出来的匆忙也没来得及做睡袋,不过没关系,找一块结实的厚麻布两头一绑然后挂上树杈,调整好高度稍作整理就是一张简易吊床。

在野外睡在半空中可比睡在地上安全多了,睡着的侍卫已经睡着了,轮值的侍卫对沈华的吊床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沈华很欢迎大家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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