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金兰殊还扭头问宋风时:“这样真的有更讨人喜欢吗?”

宋风时干咳两声,微笑:“是的,这样还挺有意思的,但是,下回说的时候能别捎带上我吗?”

金兰殊和宋风时留学时是室友。

室友,对于金兰殊而言,就是“同住一室但是算不上朋友”的存在。

在刚入学的头几个月,金兰殊和宋风时都是很冷淡的“点头之交”。宋风时天性爱和别人打交道,尝试过跟金兰殊搭话,但也不是特别成功。宋风时很快发现,金兰殊对于“没有意义但可以拉近距离”的寒暄毫无兴趣。

比如,众所周知,“你吃了没”、“你去哪儿”、“你几点睡”等等都是一句寒暄,没有人会在意这个问题或者答案的信息量。

金兰殊却会问:“不是,你问这个做什么?”

宋风时看金兰殊的晚饭惨不忍睹,便多给他炒了个菜。金兰殊也吃了。宋风时便问:“这才做得还可以吧?还能吃吧?”

“能吃吧。”金兰殊回答。

宋风时心想,金兰殊这个人活到现在还没被打死,证明祖国真的是法治社会。

金兰殊一直觉得自己家境不错,到了这边读时尚管理,才发现自己是穷鬼。他以为开得起法拉利算有钱,结果好多同学开法拉帝都觉得寻常。

这就是差距了。

他觉得自己买件几千块的“八宝利”衬衫,还能见人吧?

结果,同学都说,厂子里批量出的衬衫怎么见人啊?

与此同时,老师也婉转提醒:“下次再去类似场合的时候,穿订制的,好吗?”

这就是尴尬了。

金兰殊的资质不错,老师介绍他去夔龙集团实习。金兰殊还挺开心的,结果却被提醒“注意着装”,更重要的是,实习还没有实习费。等于是贴钱去打工——但这也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机会了。

金兰殊不愿意放过这个机会,便省俭了钱下来置装。他的父母其实也是工薪阶层,给他花大把钱买衣服,他自己过不去。然而,很快他就发现一套衣服只是开始。他不能坐地铁上班——至少不能被人发现他坐地铁,因此他要提早起床,每天提前一个地铁站下车,再打车到楼下。

别人问他为什么没有车的时候,他也可以答:“我没考这儿的驾照,懒得弄。”

他好像混入了鹤群里的鸡,当然,在他自己的视觉,他是混进了鸡群的鹤——反正也要好好融入就是了,他步步留神着,唯恐遭到轻视。

自尊心这种东西,像玻璃做的塔一样,越是高耸,就越是脆弱。

金兰殊的心就是如此,又高傲,又脆弱,敏感又多疑。

他知道这样的自己肯定是讨人厌的,可这样也没关系,横竖他也讨厌别人。

他对于不喜欢的人不愿意多了解,但当他想要了解别人的时候总是得心应手。

就如同在实习期,他很快就了解到如何能做到“和别人一样”。除非是人事部的同事亲手送到你桌边,否则纸巾、笔等等的“个人用品”不能亲自去领,显得没风度。因此,桌子上不能放公司配发的抽纸,得放楼下超市卖的3到5英镑一盒的抽纸巾,写东西用的是精美钢笔,装咖啡的杯子要是手工店里的制作或者是牌子货,润手霜等等更不必说,谈吐要足够风雅,不提一个“钱”字,但一呼一吸、一举一动间都要烧着钱,方是“大家风范”。

金兰殊从小到大觉得自己家境良好,学习更是优秀,向来心高气傲,被“钱”这个字扇了几巴掌。

但他这个人,脖子是钢筋做的似的,被狂扇多少个耳光,还是高高地昂着头,一脸的死不悔改。

钱当然就不够用了。

父母打电话问金兰殊钱够不够花,金兰殊还是梗着脖子说:“没问题。”

金兰殊挂上电话之后,看着银行账户的存款,非常感慨,他甚至开始接起了自己鄙视的兼职——代写论文,来帮自己度过难关。

上回,论文带些的中介说介绍他去帮人代考,说一次能有四千多英镑的进项。他想了一下,还是断然拒绝了。

“为什么啊?”中介说,“你一篇论文代写好几天呢,才挣几百英镑,代考一次一个小时就可以挣四千了!唉……我看过你的成绩,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跟他们讲价,保分的话,给你6000?你真的不考虑?”

金兰殊帮人代写论文确实是很累的,不是那种纯粹的复制粘贴,写出来的论文能够过查重自不必说,更要保证能拿到merit以上的评分,所以价钱也比较高,但也很耗费脑细胞。

“别说了。”金兰殊道,“代考被发现,我的学位还要不要了!”

“好吧。”中介说,“我明白了。”

金兰殊挂了电话之后,走到了合租房的厨房,挠了挠后脑勺,打开了冰箱,想吃块pizza。金兰殊原本对这种食物深恶痛绝,但自从发现在廉价超市里1英镑的pizza能分两顿吃,他就开始经常吃这种玩意儿了——吃两顿饭才1英镑,买个纸巾就三五英镑了,谁能知道他是怎么活的?

“我多炒了一份菜,”厨房里站着的另一个人说,“你要吃吗?”

连续吃了一个月冷冻pizza的金兰殊闻到了水煮牛肉的香味后,低下了高贵的头颅:“嗯,好。”

之后,晚饭的时候,金兰殊也经常被热心室友宋风时邀请吃饭。

金兰殊想着想着,这不对啊,这人是数学很烂吗?怎么可能每天都多炒了一个菜?难道他是看出来了我的窘迫,要施舍于我?

这可是万万不可的。

因此,金兰殊直接提问:“你为什么总是多炒了一个菜?”

宋风时怔住了,怕自己的小心思被戳破,便淡淡回答:“你以为呢?”

金兰殊道:“你是可怜我吗?觉得我吃不起饭?”

宋风时看着金兰殊,怎么这么好看的人说出来的话那么难听?

“咳咳。”宋风时摇摇头,说,“我自己一个人吃饭,寂寞。”

“哦。”金兰殊接受了这个解释,并说,“那我可以陪你吃。”

说着,金兰殊又道:“但钱也不能少了你的。”

宋风时闷闷一笑,说:“可是这个钱也不懂得怎么分,肉菜都是炒一起的。倒不如你免费帮我检查论文,就当给饭钱了吧。”

“也行。”金兰殊毫无情商地回答,“我帮人看论文都是60英镑一小时起步的,可不算亏了你的。”

宋风时总处在非常讨厌金兰殊和非常喜欢金兰殊的两端,来回拉扯。

这也许是宋风时放不下的原因。

喜欢的浓烈的,讨厌也是浓烈的,两种感情搅拌在一起,就浓到化不开了。

除了金兰殊,谁都不能以这样的形式去拉扯、撕裂、操控宋风时的心。

每次金兰殊表现得让人气愤时,宋风时心里就恨恨地想:有一天,我会杀了他,或者,干了他。

结果都没办成。

第三章

比起来,想干或者杀金兰殊的人也不在少数。

他以前是富人区里的“穷小子”,还有些收敛,带着小心翼翼。

现在的他,真的是横着走了。

更加肆无忌惮。

比如以前实习,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便宜的润手霜,立即遭到旁人的嘲笑,还说:“手可是人的第二张脸啊!”

当时,他会极为羞窘,并立即更换品牌润手霜,与之对应的,他连纸巾盒都买了个爱马仕的放办公桌上。

现在,他已很从容地拿出各种平价日用品,而身边没有一个人会嘲笑他,还赞扬他节俭。

有次,他在杂志采访中说自己现在在私下爱穿几十美元就能买到的纯棉衬衫,这件事被广为流传,还被称赞特别勤俭、亲民。

他能明白,如果他还是集团里的一个普通职员,说自己穿几百块的纯棉衬衫,该被嘲讽成什么样子。

金兰殊虽然骨子里依旧桀骜,但也已经不是二十岁那个时候的敏感青年了。

又或者,一个人有钱有地位了,便会自带许多常人无法企及的从容。

但有时又会有些寂寞。

当年在心中暗自发誓“要么杀了金兰殊、要么干了金兰殊”的宋风时,已经放下了此等不切实际的“宏愿”了。

他正正属于“明明薪水不高却必须装扮自己来合群”的中产阶级一员。

并且觉得自己上升无望。

宝梵琉这个品牌越早越糟,尽管宋风时只是基层员工,但也是能感受到的。

媒体们也每天报到着宝梵琉的家族成员们怎么每天争斗、内耗,搞得公司乌烟瘴气——这些“神仙斗法”的事情其实离他这个基层职员是很远的。

在他看来,最直观的感受是——卖不动货。

不过,破产边缘的宝梵琉好歹也是百年奢品,“烂船也有三根钉”,工资也不会少了他多少的。门店高贵大方,开在全市最高端的、也就是租金最贵的商城一楼,对面就是“八宝利”的门店。

和宝梵琉“宁愿饿死也不低头”的策略不同,老牌奢侈品八宝利似乎也对市场妥协了,最近老是大降价——这样也颇富成效。

两家店就在对面,什么情况,光用眼都看得出来。

宋风时看到,八宝利客似云来,天天客人多到要闭店,限制人流——尽管门店很高兴客似云来,但作为“奢侈品”的格调还是要保留的,不可能允许门店塞满客人,这样跟hm有什么区别了?因此,当有一定数量的客人进去之后,门店便闭门谢客,直到人流减少再重新接纳客人。

尽管如此,大家购物的热情并没有消减,甚至在门店外排起了队来。

宝梵琉这边倒是门可罗雀。

作为店长的宋风时也是有些不安,但脸上依旧保持微笑。

货架上摆放了一款水桶包,颜色非常古怪,长相也不可爱。

“我们家为什么要出这么丑的包包?”柜员们都窃窃私语,“这个包的颜色也太古怪了,绿不绿、黄不黄的,有一种便秘的质感。”

从上年末滞销到现在,再卖不出去就要销毁了。

宋风时无奈一笑,问道:“你们有谁把这个包卖出去了,我就私人给你们加奖金。”

柜员们苦笑说:“这个任务太艰巨,还是交给店长大人吧!”

宋风时看着一个女店员,笑道:“你的富婆客户待会儿不是要过来了吗?你试试能不能sell给她,成功的话我私人给你包红包。”

女店员昂首,接受挑战。

她认为,这个富婆没什么审美,还是可以试一试的。

那位富婆是做生意的,浑身名牌,她自己也不会分辨到底漂亮不漂亮。她买这些,只是为了不用开口就讲明白“老娘有钱”这件事。

她如期而至。女店员便立即为她推销了那款不黄不绿的挎包,并摸着包面,说道:“您看,这颗粒感……是牛皮做的,肩带这绒绒的质感您摸摸——是羊毛做的,连衬里都是真皮呢。全真皮的新款包包,这个价格真的很划算,您看是吧?”

富婆也得承认宝梵琉的包,全真皮的能卖这个价格很划算。

然而,最后,富婆还是摇摇头:“可是,这看起来不够大气……”说着,富婆指了指另一只打满了大logo的帆布包:“我还是要这个吧。”

她对奢侈品没有审美,但也没有爱,做生意的她纯粹将奢侈品当“名片”来使用,所以还是喜欢logo大的。

女店员心中有些失望, 但还是保持了微笑。

送走了富婆之后,宋风时又对女店员说:“把这个包放进盒子里,先收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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